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三)、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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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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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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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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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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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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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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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摄影专业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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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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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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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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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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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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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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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695
人文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64322806、6432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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