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我校将在部分生源地分设专业考试考点。河北省、辽宁省生源必须在北京地区考点(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其他省份生源原则上选择在本省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也可以到北京地区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但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注2:考生食宿、交通自理,自备画具、画板、颜料,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课考试成绩共计750分,分值分配如下:
A 素描(300分,120分钟)
B 色彩(300分,120分钟)
C 速写(150分,60分钟)
(3)考试内容说明:
A 素描为默写人物头像
B 色彩为默写(水粉、水彩)静物
C 速写为场景动态写生
(4) 考试注意事项:
在专业考试中,考生须持北京邮电大学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半小时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离场。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抄袭、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由省级招办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电子档案。
(5)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可于4月10日后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学校将于4月15日前寄发北京邮电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总数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四倍以内。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按照下述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学校测试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2。
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
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七、其他
1、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 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处理相应责任人。
2、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zsb.bupt.edu.cn 或 www.zsb.bupt.cn
招生政策咨询:010-62282045
专业咨询电话:010-62283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