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文理综合省份除外)。
3、除艺术设计(服装形象设计与展示)专业外,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报名时不必选择专业,获得我校合格证且最终报考我校者,其专业以录取时所填报专业为准;音乐类各专业及其专业方向只能选其一报考,不可兼报。
4、考生必须亲自到考点面报;非考生本人亲自报名者,我们将不予受理。
5、对无身份证原件且无临时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者,我们将不予受理。
6、同一考生只允许在其户籍所在省份的大连大学考点报考一次,不可异地报考,不可多次报考。
7、报名后,我们将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报、改报;报名截止后,我们将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
8、考生报名时务必将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电脑报名此要求可免)。
9、考生在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之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简章未尽事宜,可在报名前咨询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八、其他情况说明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我校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在1:4左右。依各省招生计划,艺术设计(服装形象设计与展示)专业按照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发放;其它美术类专业统一排名,按照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发放;音乐类分专业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发放,音乐表演专业的听音(笔试)成绩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总分。
2、成绩的公布:所有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成绩初步拟定于2017年4月初统一公布。公布途径:大连大学招生网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网址:www.dlu.edu.cn。4月15日之前,我们将把所有合格考生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所有考生的成绩,我们将不再做书面通知,不寄发纸质合格证,如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有特殊要求,考生可自行在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
3、各专业收费标准:美术学专业:6000元;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9500元;音乐学(师范):6000元;音乐表演:9000元;舞蹈编导:10000元。住宿费:1200元。2017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暂未最终确定,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4、新生复查: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新生的考察期为三个月。三个月中,新生暂无学籍,我们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在此期间,考生若出现问题,我们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作相应处理。
九、录取办法
(一)音乐学(师范)专业
辽宁省录取办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艺编导专业方向文化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320分(江苏省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三)美术学、艺术设计(服装、装潢、环境、新媒体)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2.5+高考文化课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2.5+高考文化课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四)艺术设计(服装形象设计与展示)专业
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