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科目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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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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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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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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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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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数字艺术设计方向(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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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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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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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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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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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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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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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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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 (考生忌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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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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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唱、听音、节奏
2、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3、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4、舞蹈:表演成品舞一个;
5、目测外形;
6、朗诵:自备文字材料300-500字;
7、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热点话题)评述或命题演讲(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完成,评述或演讲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注: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第1、5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5项分值占5%;第2~4项任选两项,分值:主项占60%,副项占25%(主项只能从2~3项中选择)。
②、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专业:第5、6、7项必考,其中:第5项分值占5%;第6项分值占20%;第7项分值占40%;第2~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35%。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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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招收播音与主持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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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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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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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湖北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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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时间、地点
省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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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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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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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考试)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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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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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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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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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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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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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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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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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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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原则
1、艺术本科:
①美术类:使用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本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非美术类:认可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本科)专业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艺术教育与管理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专科:
①美术类:使用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教育:使用非美术类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招生办投档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③服装表演: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通知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湖北省统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的文件为准。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联系电话:(0714)6350612、6356616(兼传真)
邮编:435003
招生网址: http://zsxx.hsit.edu.cn
Email : hsitzs@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