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南京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的规定参加
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者,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考生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资格。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省控本科
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初试、复试成绩总和)和高考成绩按比例(7:3)折合成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
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83306869(招办)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电话:025-83592586
E-mail:aonju@nju.edu.cn
招生主页:bkzs.nju.edu.cn(教育网),bkzs.nju.cn(公网)
手机微博:t.sina.cn/bkzs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