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成功申报成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契机,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2017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十六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自主选拔的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具备以下八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
A、竞赛获奖、特殊专长学生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发明专利(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证书的专利除外);
3、在航空、航天、航海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4、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考》杯(华东地区)创新读写大赛等比赛中获得优胜或二等奖及以上;
5、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天杯”科技创新进中学校园竞赛活动并初审合格;
B、成绩优秀、素质突出学生
6、省级重点中学文化成绩排名列前10%,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排名列前15%;
7、我校生源基地中学中文化成绩排名列前20%,且经我校专家组审核在文学、外语、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专长、才艺或取得较突出成绩;
8、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发展潜质,有志于在航空、航天、民航领域建功立业,并经中学校长特别推荐。
二、计划情况
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的人数控制在我校2017年总招生计划的15%以内。
三、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nua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2016年12月1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0日截止。
重要说明:
(1)请考生根据个人申请条件正确选择报名类别。
(2)网上报名系统所生成的网络申请号为重要标识,请考生牢记。
2、准备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再添加封面),1、2、4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少于800字)。
3、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7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