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①初试1至7考点考生的复试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行,考生按复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②凡在湖北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考生凭网上报名号和本人身份证于2月27日—3月1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凡, 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视报考信息无效。
B、华中师范大学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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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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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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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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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
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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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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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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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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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晚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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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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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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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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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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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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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下午—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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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晚7:00
(兼报考生只参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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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
(声乐、钢琴、器乐、舞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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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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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广东、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考生按照初试考点省份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②复试兼报的考生,乐理、练耳、视唱科目只需考一次,此成绩同时适用于兼报科目;
③如部分考生复试与所在省联考时间冲突,考生可凭相关证明与我校招办沟通,经招办同意,可在3月4日-3月6日规定时段参加我校复试,具体以复试准考证公布为准,其中乐理、练耳考试可选择3月4日或5日晚参加,逾期不候。
6、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需租用乐器或钢琴练习房者请事先与考点联系,费用自理。联系电话:027-67867061。
7、声乐、钢琴、器乐初、复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8、考试时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收费标准为初试每首20元(湖南考点由湖南师范大学制定收费标准。),复试每首40元,考生提供曲谱原则上须为正谱。原则上不允许自带伴奏或伴奏带,如有特殊原因需自带伴奏,须事先向考点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1、初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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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科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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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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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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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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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两首声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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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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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两首钢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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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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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两首器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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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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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舞蹈作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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