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考生只能参加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方向所有考生仅限在本院考点报考,省外考生均可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12:00郑州、长沙、杭州考点网上报名截止;1月30日12:00济南、兰州、北京考点网上报名截止;2月20日12:00西安考点网上报名截止。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注: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一)音乐学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基本乐科(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1)面试
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
音程听辨与听写;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听写;
民歌记谱。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复试:
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
音乐作品听辩(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自选曲目1首,背谱演奏)。
民間音乐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任选1首)。
专业口试(音乐学知识、学习音乐的经历、其他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演奏演唱6%;口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