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10-68913282(咨询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传真:010-68912274
五、面试方式及考试要求
1.请按照该简章的要求时间前来我校报到,报到需缴纳180元报名测试费(含考试报名各项相关费用、评委测试费用、证书
制作工本费用等)、领取相关资料、安排测试时间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到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及二寸免冠照片2张。
2.民族乐器:自选曲目两首,视奏(简谱)。
西洋乐器:自选曲目两首,视奏(线谱)。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
视唱与听音(简、线谱自愿)。
键盘乐:自选曲目两首,简谱即兴伴奏。
舞蹈:自选成品
剧目一个或舞蹈组合,基本功与模仿。
主持:自备3分钟
朗诵(必考)、栏目主持。
话剧表演:自备表演
小品一个,5分钟之内,
才艺展示2-3分钟
戏剧表演:京剧及其它地方戏种:自备两个唱段,5分钟之内。
注:1、以上除舞蹈外,音乐素质考核均以现场抽签方式进行。
2、考生自备服装、乐器和所需音响资料等相关物品。我校备有钢琴、打击乐器(除小军鼓)及简单音响设备(舞蹈、声乐可使用CD或磁带)。
六、面试结果
测试合格者将颁发《北京理工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等级证书》,未通过测试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根据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艺术特长测试,且
成绩达到当地招生部门划定的特长生
录取线以上。
根据考生的艺术水平、
文化课成绩以及我校的需求,我校将与部分优秀考生签订《协议》并寄发《合格通知书》,在
高考录取时,按照国
家教育部2017年相关的政策录取。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与考生签订《协议》时,我校降分录取最优惠降至各省重点
本科分数线。
七、此招生简章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6年11月
温馨提示:面试期间的旅费、膳食费、住宿费等自理。此通知复印件有效,请互相转告。
学校相关电话:火车票、飞机票定票:010-68912871
住宿:
1、招待所:010-68911191
2、国际交流中心:010-68945611
3、综合服务楼:010-6891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