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逾期 (以邮戳日期为准)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第(八)条者申请材料的信封上务必注明 “文艺
特长生申请材料”。无论考生最终入选与否,所有申请材料不作退还。
七、资格审查、考核
(一)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并于2017年2月底3月初对资格审查通过考生进行考核。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审核后,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入选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