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表演(戏剧影视、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表演(京剧、昆剧)根据行当分别择优录取。
(三)各专业班专业第一至三名(15人及以上人数班级为3名,8-14人班级为2名,7人及以下人数班级为1人)的考生可加文化分20分。
(四)同时兼报多个专业的合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专业的成绩要求情况进行录取。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京昆表演、京昆器乐专业学生的学费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文件精神执行。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4、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5、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相关甄别课程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甄别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三个方向的新生,在统一考试录取入学后,根据本校教务处的《专业方向选择方案》进行选专业。详见本校网页(www.sta.edu.cn)教务处公告栏。
7、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
八、试行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
2017年本校继续试行常年专业选拔制度,主要为专业优秀的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拔机会。
1、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实行常年报名、集中测试、专家考核的方法(专家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通过选拔的考生可直接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
2、考生须由三名以上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主要针对在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获得大奖的优秀人才(各专业优秀人才的认定办法,详见常年招生试行办法)。
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延安西路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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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招生有关事宜,请拨打声讯电话:(021) 1686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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