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学业能力测试中成绩优秀但未获得A、B、C优录等级的考生可直接获得南京大学推荐
报考资格,即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南京大学投档线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
报考南京大学,则加10分(江苏省考生5分)优先选择专业。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
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 83306869 18705166011 18705166012 18705166013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电话:025-83592586
E-mail:aonju@nju.edu.cn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教育网),http://bkzs.nju.cn (公网)
手机微博:http://t.sina.cn/bkzs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生
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七、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