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综合素质高,视野宽广、思想独立、勤于追索、勇于创新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名采用中学推荐、学生自荐两种形式。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理科在所有省份进行;文科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9个省(市、自治区)进行。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AA测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地址:http://211.151.240.112/student2011/,请务必详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
2、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2017年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 由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字数在1500字以内。
c.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材料邮寄: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信封上请注明“自主生”字样。材料寄达情况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AAA测试的学生名单。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统一学业能力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将在30个省(区、市)的33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3)考试科目
文科:阅读与写作(200分)、数学(100分)、人文与社会(100分)。
理科:阅读与写作(200分)、数学(100分)、自然科学(100分)。
3、面试:
我校将根据AAA测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认定
1、根据考生AAA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生资格。我校与获得自主生资格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2、经确认后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也应在校内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7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浙江大学。在高考录取时,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分值(10~40分)。
五、工作时间表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8时至12月30日22时。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7年1月6日。
3、网上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
4、AAA测试时间:2月19日,详见“报名系统”。
六、其他
1、为保证自主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选拔结果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2、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推荐;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推荐资格。
3、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七、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