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个人陈述》。应尽可能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
学习能力、取得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少于2000字,需考生本人亲笔书写,不接受打印搞,不接受非A4纸。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出版
作品、获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请于来校参加测试时,交学校招生办查验核对)。
(5)推荐信(非必须材料)。推荐信需要推荐者本人亲笔手写(打印件视为无效)、签名盖章,附上可以证明推荐者身份与水平的证书复印件,留下可以联系的电话与电子邮件。
(6)其他能证明考生创新能力、特长的有关材料。
4、考生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按照报考地点分别寄至“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公室”,并请在备注栏注明“自主招生个人自荐报名材料”(适用于个人自荐考生)或“自主招生中学推荐报名材料”(适用于中学推荐考生)。
考生所有报送材料均须以
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以上所有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
工作。
1、初审
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申请材料(含网上报名材料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进行审核。凡是书面材料不全或与网上报名
资料不符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能进入初审环节。
考生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初审结果,招生办公室不安排电话或书面通知,也不通过电话答复初审结果。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测试,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测试。
2、测试
2017年华北电力大学(含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合作开展测试。笔试共同命题、统一阅卷;
面试由各方自行组织,互派
面试专家。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测试。
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测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学校不再另外组织测试。
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理科笔试:理科综合(主要包含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科笔试:文科综合(主要包含语文、数学、英语、
历史、地理)。
笔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考生按照高考计划进行复习。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发展潜能进行考察。
3、确定入选名单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类型、申请材料、测试情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省级招办备案。
对于入选考生我校将在2017年5月寄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认定书》。
六、录取办法
1、填报志愿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必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和一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学校;
(2)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3)在高考成绩不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
(4)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