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寄送:
建议报名材料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同时必须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5、学校收到材料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考生可登录查询。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及中学的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请于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7日之间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2、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6日9:00-2017年1月12日17:00之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点击我校本科招生网首页底部的“网上缴费”链接,按页面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180元),缴费成功后打印“交费确认单”,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交费确认单”。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并退出选拔程序。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考生,须在缴费期间与我校本科招生办联系。
已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原则上不退费。
3、报到
初审合格并已成功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保送、自主选拔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7年2月19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保送、自主选拔考核通知》将于1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考核
2017年2月20日举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
面试。
笔试科目为
语文、数学、
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复习。学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并参加该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参加面试。
5、确定入选名单
2017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根据A类、B类考生的笔试及面试结果,以及各省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生源质量、各省参加考核学生人数及总体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6、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于2017年3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对、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四、录取办法
(一)取得我校A类、B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同科类
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同时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二)取得我校A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享受我校普通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以外的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具体填报高考志愿要求如下:
1、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在
报考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普通专业,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
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且高考成绩达到“北京邮电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三)取得我校B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享受我校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两个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具体填报高考志愿要求如下:
1、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同时必须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电信工程及管理或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