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专业课由我校评卷。考生不准查分,不准查
试卷。
六、录取
录取文化
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艺术类专业单独划线。专业分数线由我校划定,两科总分不低于140分,单科不低于60分。录取
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七、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八、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本科插班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九、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十、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政编码:510260
招生办电话:84017740(含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办邮箱:zsb@gza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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