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于2017年1月7日9:00-16:00来校报到。
(三)录取办法
1.竞赛类保送生
我校在笔试成绩合格、面试合格的备选生中,根据其获奖项目及等级、结合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名单及专业。同一项目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同情况下面试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对2016年12月25日以后举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即符合竞赛类保送条件第一条1-3款),我校可单独对其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预备保送生资格。单独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外语类保送生
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个人情况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
3.退役运动员保送生
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我校对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拟录取通知书寄发学生本人,拟录取的预备保送生应于2017年3月10日12:00前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将预备保送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有关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12:00,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中学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12:00(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拟录取预备保送生网上录取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2:00。
2.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我校视情况通报生源省级招办、上报教育部,空缺名额不递补。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不退还。
3.所有保送生均需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4.所有保送生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保送生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n/)公示。
5.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保送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保送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2637。
六、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面试费用。费用标准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6701
报名系统稍后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