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投档资格线,服从
专业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2.学生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农科类专业,学校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学生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投档资格线,报考非基地班专业,学校按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4.学生投档成绩超过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报考我校生物学基地班或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录取。
5.学生
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投档资格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三等奖以上,报考我校生物学基地班或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录取。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
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87282056。学校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和入围学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真:027-87395964
八、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