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坐公交车来
学校:从北京站乘车或地铁到前门转乘819路到大观园换乘395路中国戏曲学院站下;从北京西站乘122路、从北京南站乘381 路到菜户营下车换乘937路车到万泉寺北口下车。从北京站乘地铁到宣武门站转乘603支到中国戏曲学院站下车),如遇交通路线变更,以实际变更为准。
4、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此外,应届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学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
成绩单;往届生: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学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
成绩单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学校成绩单)、现役
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以及证件复印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网上报名费根据报名网的要求。
(四)2017年1月1日-1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
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
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
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7年1月15日至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8:30开始。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5日上午)、外国语(15日下午),16—17日参加由本院的
专业考试。全部考试地点均在本院,初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两门
专业课满分均为150分,总分500分。
2、同等学力者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3、在职人员报考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
学习证明。
4、专业初试: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5、初试合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2017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复试科目:
①除“戏曲史论”研究方向复试科目为《文史哲艺综合》外,其它所有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均为《中国戏曲史》。
②外国语听力、
口语测试。
③专业
面试。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后到北京市研招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外埠的考生也可到所在地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八、录取
1、我院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表现、业务
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2017年6月10日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2、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及健康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