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招生计划与专业校考合格证发放比为1:4;以上招生计划等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1.对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总分=文化总分×50% +专业总分×7.5×50%(本公式的文化总分按750分制计算,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专业总分=素描分×50% +色彩分×50%(素描、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英语高考单科满分为150分的,要求英语高考成绩在60 (含60) 分以上,其它情况按比例折算。
3.若教育部及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相应调整录取规则。
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测试安排
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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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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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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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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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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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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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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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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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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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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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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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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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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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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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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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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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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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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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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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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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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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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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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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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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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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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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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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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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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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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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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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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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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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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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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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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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物,默写。 要求:(1)造型准确;(2)色彩关系准确;(3)空间关系准确;(4)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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