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结果的审定
1、专家考试结果提交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
2、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考试程序与执行情况,审定其有效与否。
3、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的优秀人才考试情况,综合平衡,决定发放专业合格通知,常年招发放专业合格通知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2017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常年考试坚持严格掌握招生质量标准,宁缺勿滥。
4、常年招生专业考试进入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都必须参加2017年的国家统一文化高考,按各省市要求参加并通过本省市相关的专业统一考试,我校才能进行择优录取。
三、优秀人才推荐专家职责:
(一)优秀人才推荐专家应本着“实事求是,推荐负责”的要求,在认真考察、深入了解后,在推荐表中对被推荐者的专业情况作具体评价,列出充分的推荐理由。
(二)每位专家每次推荐的考生总数一般不超过三名。
(三)学校接受专家推荐后,将在学院网页上公示推荐专家及考生名单,以示专家的权威与责任。
四、优秀考生的新生入学奖学金:
对于专业突出的优秀考生,学校按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予以奖励。
学校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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