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要日程
2017年01月22日08:30-12:00,14:00-17:30,签订协议
2017年06月26日08:30-12:00,14:00-17:30,送交高考信息
2017年07月31日08:30-12:00,14:00-17:30,确定专业
八、其它
艺术特长生进入学校后按规定参加学生艺术团的日常
训练,遵守学校艺术特长生管理规定,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力量。表现突出者可参照学校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给予表彰奖励。若不按规定参加艺术团活动,擅自退出艺术团,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九、本简章由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
邮政编码:100048
咨询电话:010-68984711 010-68983272 010-68984682 010-81353997
招办传真:010-68984570
学校网址:http://www.btb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btbu.edu.cn
附件:
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一、签约条件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必须为北京生源考生;
2.必须符合《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项目及要求;
3.必须通过北京市2017年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二级(含)以上级别认证;
4.必须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工商大学。
二、高考录取
根据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艺术特长生电子档案(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同批次北京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不超过我校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校将分招生项目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分相同的情况下,统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三、确定专业
已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将于2017年7月31日参与专业选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专业范围
在北京市高招办公布的我校2017年在京招生专业目录中,除艺术类专业、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会计学(注会实验班)外,其他专业(含一批次和二批次招生专业)均可选择。
2.确定办法
以高考原始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加30分作为参与专业选择的分数(简称“合成分”,下同),合成分不低于2017年北京市正常专业录取最低分的专业(分文理)均可选择。
例如,一位已被我校录取的文科艺术特长生高考文化成绩为500分,合成分则为500+30=530,如果我校文史类专业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和广告学的 2017年在京正常录取最低分依次为550分、530分和520分,则该考生可选择的专业为工商管理类和广告学两个专业,不能选择金融学专业(因合成分 530没有超过金融学专业正常录取的最低分550分)。
四、艺术特长生管理
凡以艺术特长生身份被北京工商大学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遵守《北京工商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的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 特长生家长签字:
(盖章) 特长生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