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艺术类(美术、音乐、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发布,各专业详细的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校考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录取办法等信息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
艺术事业,具有一定
艺术基础。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两年的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
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参加
高考因作弊而被取消报考入学
资格者。
二、报考办法及报名手续
1、我院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2、美术类校考
考点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效户口本或身份证、艺术类
考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考生所交
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3、考生报名考试费执行属地收费标准。
四、
录取原则:我院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
文化课成绩合格且
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
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院校考成绩;我院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
五、
专业考试的
成绩查询和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可在2018年4月初通过访问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xawl.org 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凡专业成绩达到规定
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4月20日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在当地参加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029—88279689 88221619 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网 址:http://www.xawl.edu.cn
电子邮箱:xawlxyzb@sina.com
注:1本简章学费为2017年标准。2具体招生计划以2018年
教育部审批下达计划为准。3本简章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
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