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院校及招生专业介绍;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招生计划及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具体如下:
教育与艺术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现开设学前教育、音乐学、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形成了一定的办学规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我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近百名,其中汇集了云南省
艺术教育界一批专家名师,是目前云南
艺术界学术、专业和
教学素质较高的教师团队之一,在
学校2015年度期末学生网络教学效果评价中,我院教师授课质量优秀率位居前列。其次,我院教学设施设备优良,拥有琴房90余间、
舞蹈形体练功房6间、多功能演播厅3个、多
媒体电子
钢琴教室2间、
钢琴100余台、数码电子钢琴42台、手风琴30台,以上教学设施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我院的教学效果。
教学实践是我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点教学环节,我们建立了广泛的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并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以培养提高学生综合
职业能力素质为基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多方位联系。我们的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理论+专业
技能(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
文艺活动组织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各专业“教学——实习——试用——
就业”相结合的教学培养模式正在逐步形成。多年来我院的毕业生
就业率、
考研率、出国
留学率在同等院校中位居前列。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
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
音乐表演、
音乐教育及组织指导各种文艺活动的能力,能在各级专业艺术团体、学校、艺术
培训中心、企事业单位、文化馆(站)、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相关部门、
机构从事音乐
表演、教学及
管理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方向
1、音乐表演方向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
音乐专业基本功扎实,适应社会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和音乐表现能力,能在各级各类艺术团体、
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相关部门从事音乐表演及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声乐、钢琴、基本
乐理、
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
合唱与
指挥、歌曲作法、形体与舞蹈、专业正音、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
作品分析、
中国音乐史与作品赏析、西方音乐史与作品赏析、舞台表演基础
训练、文艺
节目主持、音乐欣赏等
专业课程、舞台艺术实践课程、考研提高课程等。
2、音乐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科学、系统的音乐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能组织
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胜任各级各类中
小学及相关社会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的
音乐教学工作者,同时为艺术院校(综合)硕士
研究生的招生提供优秀生源。
主要课程:声乐、
键盘(钢琴、手风琴)、
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合唱指挥、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即兴伴奏、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形体与舞蹈、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法、心理学、教育学、文艺节目主持、教学实践课程、考研提高课程等。
3、音乐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既有音乐专业知识、又有文化产业管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既有现代管理学与经济学基本知识,又有较高艺术修养与音乐品鉴能力。能够在音乐演出、音像出版、艺术传播等音乐产业领域,从事音乐策划、音乐监制、音乐
经纪、音乐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表演艺术体裁与形式、音乐产业管理、音乐
商务与传媒、文化产业管理理论与实践、文化创意理论与实践、
经典演艺
案例分析、
项目管理与策划(实践环节)、毕业
设计与学位论文等。
舞蹈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