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我院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方式将由各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指定刊物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
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九、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院在部分省(市、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我院一律认定其省(市、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或四川音乐学院设有考点的省(市、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市、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
咨询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
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我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单位。
(七)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八)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直接登陆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8年4月20日之前,发送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十)本简章供四川省外考生适用,省内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8年省内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4043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6357995、6357996
传 真:0816-6357996
电子邮箱:CYMY@vip.qq.com
招生网址:http://www.CYMY.edu.cn/zsjy.asp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
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