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考生于初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x.hubu.edu.cn)上查询初试成绩和复试名单(复试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倍划定)。复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查询专业合格控制
分数线(专业合格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
2、非湖北省考生于专业初试结束的当天晚上,查询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倍划定),复试人员请于第二日早8:00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复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x.hubu.edu.cn)上查询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
3、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学校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合格证。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2018年4月7日前向湖北大学招办申请人工查询(查询电话:027-86727004、86727014)。
1、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文化课考试),且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对于身体不符合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2)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5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50%+高考文化成绩×50%
2、入学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说明
1、考生食宿、交通费自理,考试时请自备考试器材。
2、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3、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学习。
5、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执行。
咨询电话: 027-86727004、86727014。
6、举报电话: 027-88663907(湖北大学),其他各省举报电话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
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