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播音主持、编导、表演、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及内容。
1.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除钢琴外其它考试用具自备,满分100分。
(二)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两首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100分。
4.舞蹈:(1)基本功展示:要求考生展示所掌握的全部舞蹈基本功;(2)舞蹈组合(或舞蹈选段):要求考生在3-5分钟内展示一段民族(芭蕾)舞蹈的组合(或选段),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4项任选两项,其中自选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辅项。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2+辅项。
※本年度招生对低音提琴、大提琴、大号、圆号、小号、长号、单簧管、长笛、二胡、高音笙、唢呐等11个器乐程度较高的考生,我校将按《长春师范学院艺术专业加试工作条例》第四条,“对特殊乐器种类实施特殊招生”的规定予以优先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通俗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三首中外艺术歌曲(咏叹调)、民歌歌曲和通俗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二胡、琵琶、单簧管、小提琴、低音提琴、小号):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3。
(四)舞蹈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包含技巧组合一个满分100分。
2.舞蹈片段:两个(民族舞、剧目),限时2-3分钟(舞蹈的服装、伴奏带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3.模仿与即兴表演:模仿要求2×8拍;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表演内容),时间要求2分钟,满分100分(其中模仿与即兴表演各50分)。
4.音乐素质:(1)节奏模仿(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模仿内容);(2)歌曲演唱或演奏(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器乐曲),满分100分(节奏模仿与歌曲演唱或演奏各占50分)。
说明:以上四项均为必考。
计分方法:基本功+舞蹈片段+模仿与即兴表演+音乐素质。
(五)美术学(师范类本科专业),艺术设计、动画、绘画、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吉林省考生参加吉林省统考,遵循吉林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详见《吉林省2018年招生指南》;其它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考试。
1.素描:头像临摹,满分200分。
2.色彩:命题默写,满分200分。
(六)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及与考官交流,现场抽取试题,2分钟内完成,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满分200分。
2.笔试:(1)文学与影视基础知识,满分50分;(2)编导创意,满分100分;(3)作文,满分50分。
(七)戏剧影视文学(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1)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曲艺、朗诵、器乐、舞蹈任选其一,2分钟内完成,除钢琴外其它考试用具自备,满分100分;(2)戏剧影视基础及常识问答,满分100分。
2.笔试:(1)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2)小小说改编成戏剧小品,满分100分。
(八)艺术教育(空中乘务与礼仪)(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非师范类专科专业 满分400分)
面试:形体风度、语言表达、才艺展示(1分钟)等三项,满分400分。
考生面试合格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详见《长春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教育(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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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