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与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与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双语播音与主持、影视配音及演播,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语言学概论、普通话语音、新闻理论、新闻采编、播音导论、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体育评论、解说艺术、广告播音艺术、影视配音艺术、文艺作品演播、演讲与论辩、公共关系、形体、形象设计与造型、美学、心理学、电视节目制作、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专业考试程序:
初试:①朗读指定稿件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复试(面试录像):
①朗读自备文学作品
②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作适当改编,设计成广播或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 分钟以内)
③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④回答主考提问
专业考试内容:
1、初试内容包括指定稿件朗读、主题讨论两部分。
2、考生六人一组进入考场后,首先请依照主考考官指令,按所挂号牌顺序逐个完成指定稿件朗读。朗读时先报自己的考号(如兼报南广,也要报南广考号)、姓名、净身高、特长。
3、一名考生在朗读指定稿件时,其他考生请务必保持安静。
4、关于初试第二项“主题讨论”:
① 包括两部分:观点陈述、自由讨论。
② 所给“主题讨论”题目和指定朗读的稿件一起印于初试试卷上,备稿时发给考生。
③观点陈述时,主考考官将不按号牌顺序随机与考生交流,听取考生陈述观点,考生不得看草稿。
④所有考生观点陈述完毕后,将进行计时3分钟的自由讨论,考生们可以互相交流,畅所欲言。主考考官主要观察考生表现,不参与讨论,但可打断讨论或进行引导。
5、考试结束后,考生请把指定稿件放在考场内规定位置,按所挂号牌顺序依次迅速离开考场,并将所挂号牌交还工作人员
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 :
1、 标准、规范的普通话语音。
2、播音发音器官无疾病,声音较好、口齿清楚,无色盲,无夜盲。
3、具有良好的形象和气质,五官端正、仪表大方男,一般不低于1.70米,女,一般不低于1.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