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8年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方法及注意事项。详情如下:
录取方法与注意事项
1.我校组织
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省份,持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
考生可
报考我校(湖北
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报考),其中学前
教育专业承认
音乐学专业合格证,湖北
美术考生可持省联考合格证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省级
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
资格线,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测试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
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类专业一般男生身高要求在1.65米以上,女生在1.55米以上。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