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西南大学播音主持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及办法。详情如下:
录取原则
(一)
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艺术类
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
考生中择优录取:
1. 考生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的:获得省级统考
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我校
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2. 考生所在地未组织省级统考的:仅须获得我校专业
考试合格证书。
(二)以下
艺术类专业按
高考总
成绩、专业考试
成绩双上线及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对于艺术类
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2.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高考成绩×50%,然后再与我校专业考试成绩相加的最后总分,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高考成绩×50% + 专业考试成绩 = 最后总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
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