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招生范围内的考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如果考生所在省(市)设有"播音与主持"类统考科目,考生必须参加该科目的统考并获得统考合格证才能参加校考。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无"播音与主持"类科目统考,则考生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即可。
注:如果校考报名确认时考生未收到统考合格证,可先参加校考,在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的一周内(以邮戳为准),将统考合格证复印件(须考生所在校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寄到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教科办;否则,不发给暨南大学《专业合格通知单》。
根据专业需要,对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任何外在缺陷;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2)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矫正视力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