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报考条件,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办法
专业测试报考:根据教育部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涉及到的专业,我院直接使用省级专业成绩;省级考试未涉及的专业,我院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成绩,考生须在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同时填写并交回《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征询志愿表》(在天津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兼报津沽学院"选项),即兼报津沽学院志愿。未填报津沽学院志愿的考生不具备获得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资格。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征询志愿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在网报时兼报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院各专业(方向)发放考生专业测试合格证以及录取时的依据。天津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安排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
摄影专业在吉林省、陕西省、四川省承认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湖南省、福建省、浙江省、河南省承认摄影摄像摄制类统考成绩,除以上七省外在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江苏、湖北、天津等其他省份承认天津师范大学摄影专业成绩;
声乐表演方向统考承认各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演唱)方向成绩;
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校考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相应专业(方向)的初试成绩;
现代音乐表演方向合格证类型必须符合我院招生范围;该方向校考承认天津师范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相应专业(方向)的初试成绩(我院按满分100分制折算兼报考生成绩,并发放合格证。)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在山西省不承认联考成绩。
专业测试合格证:对报考非省级考试专业并参加了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测试的考生(含参加天津音乐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专业测试的现代音乐表演方向考生),我院将按照1:4(招生计划数:专业测试合格人数)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方向)的合格分数线,达到我院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18年4月15日前收到专业测试合格证(即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测试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4月5日后上网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合格分数线非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分数线将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
文化考试报考:获得省级专业考试合格证或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高考填报志愿: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专业测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安排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对合格生源不足省份我院将编制"0"计划,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如达到录取标准我院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获得省级专业考试合格证或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志愿。(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