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7年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兼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所报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其中视唱、练耳和乐理只须一次考试。 3、河南、湖南、江苏、江西省籍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联)考,并且统(联)考专业成绩须取得所在省相关专业的合格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