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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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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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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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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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演唱不同于初试的歌曲一首 2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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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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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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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 1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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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曲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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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语言类节目:区别于初试的作品 200 分;
( 2 )、才艺展示(形式不限)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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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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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素描(黑铅笔、炭笔不限) 满分 100 分;
(2 )、速写 满分 100 分;
(3 )、色彩(水粉、水彩不限) 满分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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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辽宁、河南省表演(声乐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 220 分以上者可以报考我校),按复试专业成绩(辽宁与河南省表演(声乐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采用统考专业成绩)× 80 %+高考文化课总分× 20 %的总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