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
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统一进行测试。测试包括文化笔试(
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测试领证时间:2017年2月25日,领证时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原始件;测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
4、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获奖、测试结果、体检及政审情况,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确定预备保送生人选和预录取专业。预录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将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
下载数据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我校,我校收到录取名册后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监察机制
1、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保送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保送生录取过程进行组织和监督。
2、 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保送生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拟录取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3404、67863334、67862239
传真:027-67861550
监督电话: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