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自主选拔招生计划
2017年贵州大学面向贵州省实行自主选拔招生,计划为80人,文理科计划各占50%。该计划列入预留计划中,不占用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身体健康,具备2017年高考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贵州大学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比赛三等奖以上的优秀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团干部称号者。
3、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有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及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4、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排名本年级前列的优秀毕业生。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30日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高中二年级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年级综合排名情况,加盖学校公章(贵州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表二)。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申请人应按贵州大学要求提供有关作品原件等。
(4)申请人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申请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贵州大学招生网(rso.gzu.edu.cn)进入“特殊类别报名系统(http://210.40.3.57:9527/login.action)”进行网上报名,向我校提出申请【系统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30日】。网报成功后请下载打印《贵州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报名申请表》,交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通过邮局EMS(特快专递)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所交申请材料学校概不退还)。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邮编:550025。
(6)报名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2月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标准为200元/每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
4、材料审查:贵州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对所有报名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确定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单,报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7年2月18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公布参加测试学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测试与初选
1、测试地点及时间:贵州大学北校区。
报到时间:2月22日。考生在报到时需交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测试时间:2月23—24日。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测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2、测试方式:测试方式为面试。考生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为命题陈述(抽答题)、专家提问回答、小组讨论等,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辩能力、创新能力等。
3、初选入围划线: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高校面试成绩的70%与考生高中成绩的30%之和(省级重点示范性中学学生,高中文化成绩占40%),得出最后总分的计分办法,根据考生最后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3以内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入围合格分数线。(注:高中成绩为高中二年级下学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
4、初选合格考生的确定(分优秀、良好两个等级):经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于3月10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上予以公示,并寄送学生所在中学、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公示,并将公示一周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成为通过贵州大学自主选拔测试的最终初选合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