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课考试
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专业免试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中等音乐舞蹈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区的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中与中专所学为同一专业方向者可免于专业初试,但只限一个专业方向。
录取
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3、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注:大连校区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教育系
(大连考场)
初试: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伴奏);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练习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试);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5分钟);3、听音笔试;4、在大连考场参加考试的省外考生与在省外考场考试要求相同。
(外省考场)
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伴奏);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3、听音笔试。
二、声乐系
(大连考场)
美声演唱专业方向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一中一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①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一中一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②听音笔试;
民族声乐演唱专业方向
初试: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①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②听音笔试;
流行音乐演唱专业方向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自备CD伴奏)。
复试:①演唱不同于初试的自选歌曲两首(自备CD伴奏);②听音笔试;
(外省考场)
美声演唱专业方向
①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一中一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②听音笔试。
民族声乐演唱专业方向
①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②听音笔试。
流行音乐演唱专业方向
①演唱自选歌曲两首(自备CD伴奏);②听音笔试。
三、钢琴系
(大连考场)
钢琴
初试:①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②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或肖邦练习曲程度以上,除Op.10No.3No.6Op.25No.7以外);③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①复调乐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以上);②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③听音笔试。
手风琴(巴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