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性质、学制
1.招生计划:全国招收本科2200名、高职专科500名。(招生计划数最终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2.办学属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学制:本科四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二年制。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及华侨、港、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广西艺术学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招生范围:本科专业、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二年制,中英合作项目)、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三年制)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音乐表演(含民族音乐表演方向)和舞蹈表演高职专科(二年制)专业仅招收广西考生,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3.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五官端正,身心健康,且符合报考专业的体检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外语仅限英语语种)。
三、报考规定
1.凡报考广西艺术学院的考生,须在广西艺术学院各类专业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广西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外省考生只能选择报考考试类别其中一个代号所含的专业。
2. 广西艺术学院在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东、广东、江苏、山西、河北、四川、福建十二个省设点组织专业考试(各考点专业考试项目请查看附表一),已设有专业考试地区的考生,必须在本省广西艺术学院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专业成绩无效。不设考点的地区或所在省考点没有安排考试的专业,考生可根据拟报考专业选择相应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3. 报名验交材料:⑴广西籍考生持《2011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确认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现场报名及办理相关手续;⑵外省考生持户籍所在地(市、区)招生办签发的2011年艺术类专业高考《报考证》(各省名称不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贴在广西艺术学院《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的背面,可在广西艺术学院网上下载此表,报名时交广西艺术学院考务组)、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专业);⑶如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须贴有本人近照加盖公章);⑷如委托他人代替报名,提供的验交材料要齐全,报考专业信息要准确,一旦报名信息确认不能更改;⑸不设考点地区的考生或所在省考点没有安排考试的专业须跨省报考的考生,本人必须到该省考点现场报名及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该考点采集信息。
4. 报考费用: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须增加考试科目的(不含重复科目)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各项报考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批文执行)。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学费、报考时间、报考要求及考试科目、设考点的地区及地址等内容详见“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