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我校《延边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者,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
十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文化课录取
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专业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非师范)音乐理论方向:专业测试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
4、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吉林省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100%。
5、其它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招生计划的150%比例投档,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参考后续学校志愿录取。
7、吉林省、黑龙江、辽宁省的
朝鲜族考生招生比例为总计划数的50%。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招生就业处:0433---2732477
艺术学院:0433---2435916
美术学院:0433---2435808
QQ:645692588
招生办网址:http://zsb.ybu.edu.cn
延边大学招生办
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