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2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时间、地点及科目(2)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事业;
2.符合户口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条件,有较强的美术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非色盲、非色弱。
1.认真填写东南大学艺术学院专业考试报名表,字迹清楚,
内容详实(特别是通信地址,收信人,邮编,电话)。必须准确填写
考生身份证号码及“
高考考试号”(
高考报名时所在市(县)招办发给的)。
2.同底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发给的《
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名
资格认定表复印件一份。
3.在东南大学指定的报名考试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
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按照江苏省统一安排进行。
户口所属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河南、河北的考生若报考东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生除按所在省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要求进行外,还必须参加东南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并到户籍所在省考点参加东南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不得跨省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具体报名考试的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或
咨询当地省市招生主管部门。
2.户口所属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河南、河北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3年4月5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seu.edu.cn)查询。
3.东南大学依据专业考试
试卷评定成绩、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向户口所属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河南、河北的考生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将按专业考试报名表填写的地址寄至考生本人。
六、录取办法
江苏省考生持由省考试院统一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书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户口所属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河南、河北的考生同时持户口所属地省统一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和由东南大学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证书,至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在考生文化考试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
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为省专业统考成绩;
其他省为东南大学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
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