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3.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联考
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进行。
1.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
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国际文化
交流专业方向,
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
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
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
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舞台
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新
媒体艺术系的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对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戏曲
表演、戏曲
器乐优秀
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
演员、演奏员报考我院相应专业的考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取消其
资格)。
(6)
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2.我院将于7月30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地区。
七、其它
1.我院均通过邮局向考生寄发
材料,请考生准确填写通信地址和收信人,他人无权代领有关
材料。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菜户营桥与丽泽桥之间)
邮编:100073
咨询邮箱:zsb@nacta.cn
学院网址:www.nacta.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acta.edu.cn
乘车路线:395、944、988、604、458、74路(
中国戏曲学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