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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方向  | 
            
             考试安排  | 
            
             考场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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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 乐 教 育  | 
            
             一 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作品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乐器自备)作品各1首,曲目自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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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二  | 
            
             声乐  | 
            
             声乐作品2首,其中中外作品各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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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三  | 
            
             钢琴  | 
            
             钢琴作品2首 1、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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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作品各1首,由考生自定。 2、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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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二  | 
            
             声乐  | 
            
             1、 声乐曲目2首(考试要求同一试)。必须加试钢琴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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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三  | 
            
             钢琴  | 
            
             1、 钢琴曲目2首(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乐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必须加试声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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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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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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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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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试  | 
            
             文化综合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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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试  | 
            
             命题写作  |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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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试  | 
            
             综合素质  |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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