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
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3.英语成绩要求在60分(150分制)或达到该科目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七、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
资格。
2.我校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2年艺术类本科收费标准,我校将相应变动)。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授予学位
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mech.buct.edu.cn
电子邮箱:yszs@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工业设计专业咨询,010-64437065
十、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