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办法及录取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2、学校体育部组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考生的体育专项技术、素质进行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后,选择其中技术水平高、品学优良的考生进行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12年2月21日。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复习。
我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文化课考试结果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入选名单,入选考生与我校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签订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执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的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专业,理工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的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以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招生计划的上述专业为准)。
五、其他
1、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和申请。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被选拔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2、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zsb.bupt.edu.cn或www.zsb.bupt.cn
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体育部电话:010-6228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