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校考时间、地点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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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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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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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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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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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9日
上午8:00-11:00形体测试、舞蹈(小品)、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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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霞校区(仙霞路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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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所需服装及音乐等由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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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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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0日
上午8:15-10:15摄影基础知道
下午12:00-16:30摄影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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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基本技能考试所需的照相机、胶卷等器材均由学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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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录取办法与原则
1.艺术类(美术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专业和文化成绩按各50%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海市:录取总分=(素描×40%+色彩×40%+速写×20%)×50%+文化成绩÷4.2×50%(满分150分)
外省市:录取总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5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50×50%(满分150分)
2.摄影专业录取原则
摄影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专业和文化成绩按各50%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海市:录取总分=校考成绩÷2×50%+文化成绩÷4.2÷1.5×50%(满分100分)
外省市:录取总分=校考成绩÷2×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满分100分)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成绩合格,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英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4.上海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且文化成绩达到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50分(含)以上者,直接录取。
5.摄影和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不能用于其他艺术类专业。
6.我校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生源地高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一、资助体系
资助学生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我校设立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帮助部分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困难学生特设“自强奖学金”。
艺术类专业学生享受的资助政策与非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