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报 考 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92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广播电视编导、导演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4、现役
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
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
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专业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当场填表报名。
6、外国
留学生按《上海戏剧学院本科外国
留学生管理办法》报考,报考要求参照上述第5条执行。
7、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
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⑵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
考生需先在我校招生网网页(网址: zs.sta.edu.cn)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 月 25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戏曲学院、
舞蹈学院截止至2018年1月6日,并在各
考点规定确认时间内前往办理确认手续。
外地考生应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
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省市统考时间晚于我校专业考试的,可先报考我校专业考试。
2、2018年1月3日(周二)9:00-16:00在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举行2018年本科招生
咨询活动,外地考生可以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在线
咨询。
3、网上报名后的确认手续:(1)至报考点现场确认(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文化考试
高考报名号要准确有效);(2)交验身份证; (3)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专业2张)。所交
材料不再退还。
4、报考费:
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退考者,一律不退报考费。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媒体创意专业美术科目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戏剧)、广播电视编导3个专业初、复试统一报名考试,进入三试后,根据所选专业分别报名进行
面试。
6、考生不准重复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作废。
7、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
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
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
四、专 业 考 试
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见附表一 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见附表二
五、文 化 考 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并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核对,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
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16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