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2004)42号《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参加我校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在“四川大学招生信息在线网”上进行公布,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三)我校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艺术类省外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予以监督,电话:028-85404020。
五、我校 2017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
美术学(史论)、动画:9600元/年
艺术设计、绘画、服装设计:10000元/年
影视戏剧表演、音乐学(声乐)、舞蹈学、编导:12000元/年
2018年各专业的学费正在审批中,以审批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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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6080605、86081605(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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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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